關於產假,為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促進家庭幸福、國家繁榮和社會進步,產假增加三個月,最長190天,配偶給予護理假1個月。對於獨生子女父母護理假,明確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的,住院期間每年給予不超過20天的護理假。《條例》規定,公民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擴展數據: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妻子生育的,給予壹個月的護理假。
“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18天婚假,參加婚前醫學檢查的,增加7天婚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個月產假,並給予配偶壹個月護理假;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
參考資料:
河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