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被法院列入黑名單的人,不得從事高消費和不必要的消費行為。
2.被執行人不得乘坐飛機、入住高級酒店、購買房產、租賃高級辦公樓等。
3.被執行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也將受到限制。
4.限制高消費的人不允許去澳門,不允許在中國海關辦理出境手續。
黑人家庭的定義和影響;
1.黑戶定義:指未按規定進行戶口登記,沒有戶口登記記錄的人;
2、無法享受公民基本權利:非法戶口無法取得身份證,影響就業、教育、醫療等基本公民權利;
3.法律風險:非法戶可能面臨法律責任,因為沒有戶籍,其存在的合法性受到質疑;
4.社會服務限制:沒有戶口的人不能正常享受社保和公共服務;
5.出行限制:由於無法辦理有效身份證件,黑戶在國內外的出行都會受到很大限制。
綜上所述,身份證被法院列入黑名單的人和單位主要負責人將面臨壹系列限制,包括不能花高額和不必要的錢,不能坐飛機,不能住高檔酒店,不能買房產,不能租高檔寫字樓,不能去澳門或辦理任何離境手續,從而不能取得港澳通行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十三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護照簽發機關不予簽發護照: (壹)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二)無法證明身份的;(三)在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四)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告知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六)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七)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認為出境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