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照由當事人持有關文件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經審查批準後方可發放。我國《個體工商戶條例》規定,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法律客觀性:
《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註冊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的名稱和住所、組成、經營範圍和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以該名稱作為登記項目。《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九條:登記機關依法審查申請材料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壹)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2)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應當依法進行核實,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登記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