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岸區、江漢區、河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武漢空港經濟技術開發區,最低工資標準為201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9.5元/小時。
2.蔡甸區、江夏區、黃陂區、新洲區最低工資標準為1.8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元/小時。
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解決辦法如下:
1,與單位溝通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作為弱勢群體,需要穩定的收入和公平的收入。大多數情況下,勞資雙方的溝通其實是壹種提醒;
2.撥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12333”進行咨詢。根據語言提示,選擇要咨詢的內容,進行投訴。壹般來說,對於基礎工,單位沒有合理的解決辦法,會求助相關部門;
3.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勞動者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條例》第5條。
最低工資壹般采取月最低工資和小時最低工資的形式。月最低工資適用於全職員工,小時最低工資適用於非全職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