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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務員總分多少?

湖南省公務員總分是100,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也是100。具體計算公式。

壹般崗位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50%+申論×50%。

法官助理、檢察官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30%+申論×30%+法律專業知識×40%。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40%+申論×40%+招警專業科目×20%。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湖南警察學院、長沙人民警察學校教師綜合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20%+申請×20%+教學試用成績×60%。

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和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後兩位,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後三位。在湖南省考的筆試部分,大部分職位只需要考公共科目,但部分特殊職位也需要考專業科目。例如,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職位的還需參加法律專業知識考試(總分100),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需參加警察招錄專業科目考試(總分100)。面試部分也有特殊要求。湖南警察學院、長沙人民警察學校教師有教學試講,計入總分。

以上是湖南省公務員總成績的全部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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