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勞動合同法。華為裁員是違法的。1.《勞動合同法》明確,單位只有在以下四種情況下才能“大規模裁員”:依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重整;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企業轉產、重大技術創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後,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其他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勞動合同法》還規定,單位裁員時,必須優先留用已訂立長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人員;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人員;家裏沒有其他員工,有老人或未成年人需要贍養。2.單位只要提前30天通知,就可以解除事實勞動關系。不少白領網友甚至絕望地表示,沒有任何法律能改變不簽合同的現象。專家解讀“單位只要提前30天通知,就可以解除事實勞動關系。”這是上海勞動合同條例規定的內容。不簽勞動合同壹直被認為是單位侵權的老大難問題。《勞動合同法》明確,今後壹旦查實單位未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單位將付出比簽訂合同高得多的“代價”:1個月至1年內,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將是原來的兩倍;1年後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即單位不能再隨便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3.員工在同壹單位工作滿10年的,單位必須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同時,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比,勞動合同法增加了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職工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連續訂立兩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續簽;超過1年不簽訂合同的單位和員工,也將視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制定勞動合同法的初衷是穩定勞動關系,讓更多的員工安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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