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管制的量刑可以根據犯罪情節,同時禁止罪犯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和接觸特定的人。對於被判處管制的罪犯,應當依法實行社區矯正。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中的社區矯正對象應當依法接受社區矯正,服從監督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應當依法開展,人權應當得到尊重和保障。社區矯正對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權利不受侵犯,在就業、就學、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