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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初黃老思想流行的原因

黃老學派形成於戰國時期,最早流行於齊國的夏姬龔雪。既講道德,又講懲罰之名;既沒有不作為,也沒有尊重法治;它既認為“法紀繁盛,盜賊比比皆是”,又強調“道生法”,要求統治者“靜聽,以法為符”,不受任何幹擾,壹切以法為據。《史記》中有沈不海、沈導、韓非等著名的法家。多為“師黃老”,說明黃老學派具有明顯的道法結合,在法律思想上傾向於崇尚先秦法家。

文帝和景帝統治時期。漢初新的封建統治者,鑒於秦王朝因“暴力反民”而迅速被推翻的教訓,大都喜歡“黃老之術”和“秦之敗”,實行“無為”政治與民休養生息,以穩定社會,恢復經濟,緩和階級矛盾和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壹度造成黃老之學興盛的局面。

漢初黃老學派法律思想的基本內容與前期黃老有所不同,特別是吸收了先秦儒家的法律思想:主張文武結合,德刑結合。先秦時期,黃老註重道與法,重在法,而不是禮治或德治。漢初改革後的黃老學說,既強調無為之道,又在重視法律作用的同時強調禮或道德的作用,對道德與刑罰的關系提出了壹整套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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