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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在中國的地位還不如歐美。為什麽?

首先,中國屬於大陸法系國家,法官在其中起著主導作用,而律師只是起到辯護的作用,不像歐美(英美法系)的律師在很大程度上讓法官擁有自由心證,最終的輸贏決定權在法官手中。

其次,歐美即英美法系的法官根據判例進行審判,法官可以在不違反憲法的情況下制定法律。

再次,中國的律師執業最高水平是做律師,而在歐美,要取得他們的律師執業證是非常困難的。不像在中國,只要通過司法考試,實習壹年,就可以成為律師,所以相比之下,中國律師的法律水平明顯低於歐美。

第三,中國是政府主導的司法體制,司法總是受到政府的幹預。因此,法律雖然明確規定了律師的權力和地位,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處於非常低下的地位。尤其是在刑事審判中。在歐美,司法完全獨立,法官也是終身制,不受政府幹預。律師在法律上的地位如何界定,在實踐中完全按照法律的規定行使權利。

不知道妳對我的回答是否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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