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閱代理人檔案,必須由兩名以上黨員單位憑介紹信、工作證(或身份證)到省人才服務局檔案室辦理檔案查閱手續。
2.文件借閱
人事檔案壹般不外借。因公務員政審考試(外省)等特殊原因需要外借的,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後方可外借。政審單位出具借檔申請函,本人憑身份證原件辦理借檔手續。檔案借閱後應及時歸還,外省借閱時間不得超過30天。檔案閱讀者應妥善保管檔案,不得轉借他人或向他人透露檔案內容。
擴展數據:
1.人事檔案是我國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特征。它們是個人身份、教育、資格等的證明。它們與個人工資、社會勞動保障和組織關系緊密掛鉤,具有法律效力,是記錄人生軌跡的重要依據。
2.提供檔案保管服務的機構,當地人才市場,區縣人才市場,街道辦事處。根據我國《檔案法》、《幹部檔案工作條例》、《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畢業生人事檔案屬於國家依法強制管理的公共信息,個人不得截留、銷毀。
3.人事檔案歸檔後,其內容並不是壹成不變的,隨著當事人生活軌跡的延伸,會不斷形成壹些反映新信息的文件材料。因此,人事檔案必須重視新材料的收集和補充,努力縮短檔案與員工實際情況的“時間差”,這就要求人事檔案必須打孔裝訂,以便隨時補充新材料。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進壹步加強流動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