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71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傷害或者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對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應當承擔撫養責任。
擴展數據
結婚需要提交的文件:
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3張2寸合影及時。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當持所需證件向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用黑色墨水筆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並親自簽名或按手印。
3.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雙方提交的文件、陳述進行審查,符合婚姻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