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規定,近親結婚是不能結婚的,原因是倫理道德和後代的質量。男女雙方均為直系親屬或三代以內結婚,後代死亡率高,常出現癡呆、畸形、遺傳病等。為了避免近親結婚造成大量家庭的悲劇,我國法律對三代以內不得結婚做出了強制性規定。
壹般來說,近親結婚只會影響下壹代,也就是自己的孩子的健康。先天性婚姻不僅增加隱性遺傳病的發病率,還會增加多基因遺傳病的發病率,如高血壓、先天性心臟病、精神分裂癥、哮喘、無腦兒、脊柱裂、唇腭裂等。
近親繁殖會帶來很多危害,但主要發生在孩子身上。只要子女不再與近親屬結婚,下壹代也終止與近親屬的婚姻,就不受影響。現在各國都提倡優生優育,現在社會流動性很大。大家都要避免近親結婚,以免對後代造成不好的影響。
我國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直系血親是指直系血親,包括自己的長輩(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的壹代和自己的後代(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的壹代。
近親是指3-4代以內具有相同祖先的祖先。近親結婚的夫婦可能從他們的祖先那裏獲得相同的基因,並遺傳給他們的孩子。如果這個基因是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的話,它的孩子可能會生病,因為他們是突變的純合子。所以近親結婚會增加壹些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的風險。
所以至少需要三代旁系親屬才能結婚。所謂三代,就是從自己這壹代算起,前三代,後三代。比如同壹個爺爺已經是第三代親屬,屬於不結婚的範疇。同壹個爺爺第四代都能結婚,也就是說近親結婚四代以上問題不大。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048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禁止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