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黃石駕照扣12分。妳能找到人來做這項研究嗎?

黃石駕照扣12分。妳能找到人來做這項研究嗎?

扣除12分後找不到人代課,需要機動車駕駛人本人參加學習。

法令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139

《公安部關於修改〈公安部令〉的決定》已經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4月201日起施行。

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壹個記分周期內累計記分達到12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實施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管所應當在二十日內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的,分數清零,機動車駕駛證交回;考試不合格者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或者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宣布停止使用其機動車駕駛證。

  • 上一篇:關於戶籍的法律問題
  • 下一篇:火車票退改簽規則2022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