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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機構內部審計制度的內容有哪些?

會計機構內部審計制度的內容如下:

1.檢查本單位財務、成本、費用等計劃指標是否齊全,編制指標的依據是否可靠,相關計算是否正確,計劃指標之間是否相互銜接。

2、被審計單位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或者財務收支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3、審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否真實完整,計算是否正確,手續是否完備,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制度的規定。

會計機構是指各單位辦理會計事務的職能部門。根據《會計法》的規定,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者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符合設立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的中介機構代理記賬。

會計機構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合規合法原則。內部財務會計控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基本會計準則和本單位實際情況。

(2)全員原則。內部財務會計控制應約束醫院所有參與會計工作的人員,任何個人都不應有超越內部會計控制的權力。醫院院長應對醫院內部會計控制的建立、完善和有效實施負責。

(3)全面性與系統性相結合的原則。內部財務會計控制應覆蓋醫院內所有涉及會計工作的經濟業務和崗位。並應針對業務處理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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