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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關系主要表現在

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具有相同的目標、相同的調整對象和相同的責任,二者關系密切。主要表現在:

(1)兩者功能互補。在規範會計行為時,不能完全依靠會計法律制度的強制功能來排斥會計職業道德的教育功能。會計行為不能用會計法律制度來規範,不需要或不應該用會計法律制度來規範的行為可以通過會計職業道德來實現。同樣,這些基本的會計行為也必須受到會計法律制度的規範。

(2)二者在內容上相互滲透,相互重疊。會計法律制度包含會計職業道德的內容,同時,會計職業道德也包含會計法律制度的壹些規定。

(3)兩者在位置上相互轉化,相互吸收。初始會計職業道德規範是對會計職業行為的基本要求。後來制定了會計法律制度,吸收了這些基本要求,進而形成了會計法律制度。可以說,會計法制是對會計職業道德的最低要求。

(4)兩者在實施過程中相互作用。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法律制度正常運行的社會思想基礎,會計法律制度是促進會計職業道德形成和遵守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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