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軌保證書的法律效力需要註意孩子歸屬等人身部分的無效性;
2.涉及財產的部分不得超出夫妻共有財產的範圍,不得違反強制性法律的規定,並應當保證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不得有強迫等情形。此時,書面保證可以被認定為財產分割的依據,是有條件生效的。
確定婚姻不忠的標準如下:
1.電子證據是指手機短信、郵件、聊天記錄等內容。拿到手機後,可以委托公安部門固定這樣的證據;
2.書面證據,如壹方當事人在事情突然暴露的前期,因感情、急迫或表示悔悟而寫的“坦白”、“認罪”、“保證書”、“協議書”等形式的書面材料。或者是對婚姻壹方的行為進行筆錄,如賣淫、非法同居等,警方介入處理;
3.現場證據,收集床上性愛的現場證據,不如拍視頻說明問題。對於這種證據的收集方法,司法界爭議很大,因為被告因涉嫌侵犯第三人個人隱私而打官司存在風險和先例;
4.視聽證據,如出軌方與第三者在公共場所擁抱或手拉手進出房間的視頻、照片等。委托第三方調查公司收集這些證據材料更安全可靠,具有獨立的證據效力。
綜上所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夫妻財產壹致,出軌壹方自願放棄全部財產,甚至將自己的個人財產給予對方作為補償,這也是法律允許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八條
當事人以欺詐手段作出違背真實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的,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