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郵件,聊天記錄。如果想讓出軌壹方和第三者之間的短信、郵件、聊天記錄被法院采信,就必須保證有完整的證據鏈讓他們互相驗證。比如誰擁有賬號,誰發的消息,那個人的真實身份是什麽。另外,提取郵件或聊天記錄的過程必須經過公證處公證,否則很難被法院受理。
2.保證書或悔過書。如果出軌方寫的悔過書或保證書上有他們的手印,法院可以采信。
3.親密照片。但是要註意收購方式的合法性!未經當事人同意拍攝,可能侵犯他人隱私。這樣的證據不會被法庭接受。
4.錄音和錄像。需要註意的是,在提交錄音資料時,應證明其未被修改,公開拍攝的夫妻壹方與第三者發生婚外關系的視頻可以作為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1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壹)重婚的;(2)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