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內出軌精神損害賠償在法律上沒有具體的賠償金額;
2.賠償金額通常由法院根據過錯方的財產狀況和過錯程度酌情確定;
3.司法實踐中,精神損害賠償大多在2萬元左右,少數情況下可達5萬元;
4.如果有確鑿的證據證明對方是出軌或者重婚,法院在撫養權和財產分割上可能會偏向於無辜的壹方,有時可以得到相同財產的70%以上。
婚姻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
1,平等原則:夫妻雙方在婚姻中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2.自願原則:婚姻建立在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基礎上,不得強迫或阻礙婚姻自由;
3.壹夫壹妻制原則:法律規定的婚姻形式是壹夫壹妻制,禁止壹方配偶與他人再婚;
4.保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權益的原則:婚姻法律制度應特別保護婦女、兒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5.家庭和諧穩定原則:鼓勵家庭成員互相尊重、互相幫助,維護家庭和諧穩定。
綜上所述,精神損害賠償婚內出軌的賠償數額沒有固定的標準,通常由法院根據過錯方的財產和過錯程度來決定。壹般賠償2萬元左右,特殊情況可達5萬元。確鑿證據的存在可能影響法院對撫養權和財產分割的判決,有利於無罪壹方獲得更多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91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