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深圳房地產政策

深圳房地產政策

法律解析:深戶家庭、成年單身(含離異個人)必須在本市落戶滿三年,並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36個月及以上的證明,方可購買商品房。非深戶和成年單身(含離異)在提供購房證明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規定,繼續購買商品住房。夫妻離婚的,自離婚之日起3年內,任何壹方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的住房數按離婚前家庭總人數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壹條以劃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造房屋的,應當持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變更土地使用權證書。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 上一篇:哪個部門管理社區醫院?
  • 下一篇:什麽情況下構成欺詐?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