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不忠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處理:
(1)如果小三與配偶構成重婚罪的條件,可以起訴小三,但同時配偶也需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配偶壹方與他人同居的,另壹方可以提出離婚。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9條。
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二、婚內起訴離婚會怎麽判?
婚姻不忠的離婚訴訟將按以下方式處理:
1,法院會根據離婚訴訟案件的審理原則,先對雙方進行調解;
2.如果雙方矛盾不可調和,或者壹方堅持離婚,法院壹般會判決離婚;
3.醫院在判決離婚時會根據實際情況對無辜壹方給予壹定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