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離婚糾紛:離婚是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定程序。離婚糾紛是指離婚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如離婚協議的簽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探視權等問題。
2.財產糾紛: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之間對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可能產生糾紛。
3.撫養糾紛:指離婚或夫妻關系破裂後,因子女撫養問題而產生的糾紛,包括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支付方式、照顧者的選擇等問題。
4.無效婚姻糾紛:無效婚姻是指依照法律規定婚姻不存在的情形。無效婚姻之爭是指婚姻是否存在的問題。
5.家庭暴力糾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發生的身體、精神和財產上的侵害行為。家庭暴力糾紛是指作為家庭暴力受害者的當事人請求法院制止和處罰侵害人的行為。
6.親屬糾紛:指因親屬關系產生的糾紛,如家庭繼承糾紛、贍養糾紛等。
以上是常見的婚姻家庭糾紛,但不是全部。當事人在處理婚姻家庭糾紛時,應當根據具體情況采取調解、訴訟等不同的解決方式。同時需要註意的是,在處理婚姻家庭糾紛時應尊重法律規定,避免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