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鐵路互聯網售票暫行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旅客乘車後需要換取紙質車票的,自乘車之日起不晚於30日的期限內不予辦理,換取的紙質車票僅作為報銷憑證。
第三十二條改簽、到站、網站退票後需要退票手續費退款憑證的,應當自退票之日起30日內(含當日)持購票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車站退票窗口辦理。
擴展數據:
《鐵路互聯網售票暫行辦法》第十六條交換紙質車票時,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使用居民身份證購票的,可持購票時使用的乘車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車站、鐵路代售點或車站自動售票機的售票窗口辦理。
(二)居民身份證不能自動識讀或者使用居民身份證以外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購票的,應當出示購票時使用的乘車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訂單號,由列車員在車站售票窗口或者鐵路運輸企業授權的鐵路代售點錄入並驗證。
(三)學生票在安裝學生火車票優惠卡識別器的車站售票窗口或鐵路代售點辦理,憑購票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和附有學生火車票優惠卡的學生證(均為原件)。
(四)殘疾軍人車票憑購票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民警察證》(均為原件)在車站售票窗口辦理。
(5)有效身份證件信息與訂單號驗證壹致的,予以改簽;不壹致的票將不被交換。對於學生票和殘疾軍人票,同時核對折扣(待付)憑證。學生票也要減少優惠乘車次數。
12306-鐵路互聯網售票暫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