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老舊運輸船舶管理條例》
第四條老舊海船分為以下類型: (壹)船齡超過10年的高速客船為老舊海船;(二)滾裝船、客貨船、客渡船、客貨渡船(含旅客列車渡船)、旅遊船和船齡超過10年的客船,屬於ⅱ類老舊海船;(3)船齡超過12的油船(含瀝青船)、散裝化學品船、液化氣船屬於ⅲ類老舊海船;(4)船齡超過18的散貨船和礦石船,屬於ⅳ類老舊海船;(五)滾裝船、散裝水泥船、冷藏船、雜貨船、多用途船、集裝箱船、木材船、拖船、頂推船、駁船等。船齡超過20年的有五種類型的舊海船。
第六條國家對老舊運輸船舶實行分類技術監督管理制度,對達到強制報廢年限的運輸船舶實行強制報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