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運輸從業人員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違法行為記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的違法記錄欄內,並通知發證機關。發證機關應當將該記錄作為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誠信考核和計分考核的依據,並存入管理檔案。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的違章記錄直接記入教練員檔案,並作為誠信考核的重要內容。第三十七條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誠信考核和記分考核周期為12個月,自首次領取從業資格證之日起計算。誠信考核等級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別用AAA、AA、A、B表示。在考核期內,累計得分超過規定等級的,誠信考核等級為B..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將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年度信用考核和計分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供公眾查閱。道路運輸從業人員信用考核和計分考核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