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所有權不能抵押。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能抵押,屬於抵押相關法律規定的情形下不能抵押的情形,所以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不能抵押。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壹)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以公益為目的設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和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第二,集體土地可以抵押嗎?
建在集體土地上的房產不能作為銀行貸款的抵押物。因為集體土地使用權不能上市交易,只能在集體內部流動。
三、集體流轉的土地可以抵押嗎?
法律分析:可以在集體範圍內流通。也就是說,集體土地的流轉和變現受到約束,所以銀行會慎重處理這類土地的抵押,不是不可以,而是不歡迎。即使接受,抵押手續和抵押率也是嚴格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9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權;(2)劉珊等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抵押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