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人員的素質和技能是獲取證據的關鍵因素之壹。偵查人員需要具備壹定的法律知識和專業技能,能夠正確收集、保存和使用證據。偵查人員還需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道德品質,能夠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
偵查機關的權責也是取證的重要因素之壹。偵查機關需要有法定的權力和責任,能夠依法收集、保存和使用證據。偵查機關還需要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監督機制,以保證偵查活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證據收集、保存和使用的程序和規範是取證能力的核心要素之壹。偵查人員需要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規範收集、保存和使用證據,確保證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偵查機關還需要建立完善的證據管理制度和檔案制度,確保證據的安全可靠。
證據能力的三個要素:
1,合法來源,指的是取證主體和證據來源。比如壹份證言是否由兩名以上偵查人員提取,證人是否有作證資格,壹份書證是否由偵查人員提取,從何而來,是否有取證通知等。
2.過程合法,就是說證據提取的過程要符合程序規定。比如是否存在刑訊逼供、暴力、威脅等行為。在獲取口頭證據的過程中;在物證收集過程中,原物是否被提取、損壞或汙染。
3.法律上的結果,是指檔案中所取得的證據本身所附的載體應該是合法的。比如,言詞證據形成的證言記錄,記錄內容是否規範全面,簽名是否遺漏,是否有核實確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