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在路邊臨時停車的做法如下:
(1)準備臨時停車時,要觀察路邊是否有禁止停車標誌,如果沒有,可以將車臨時停在那裏;
(2)準備將車停在路邊之前,需要減速,觀察右側是否有車輛跟隨。同時開啟車輛右轉向燈,註意車輛與行人的安全距離。
(3)停放車輛後,不要立即下車。離開車輛前,立即關閉發動機,然後拉起手剎。離開車輛前,還應觀察車窗玻璃是否關好。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
在停車場以外的其他地方臨時停放車輛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保持在道路順行方向的右側,駕駛人不準離開車輛,如遇交通受阻必須迅速離開;
(二)車輛未停穩前,不準打開車門上下人,打開車門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三)有人行道護欄(綠籬)、人行橫道、施工現場(施工車輛除外)、對面有障礙物的路段,不得停車;
(四)在上述地點20米範圍內的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路段禁止停車;
(五)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上述場所30米範圍內,除使用上述設施的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停車;
(六)大型公共汽車和電車除特殊情況外,不準在站點外停放;
(七)機動車在夜間或者遇有風、雨、雪、霧時,必須開啟示寬燈、尾燈。
二、臨時停車需要註意什麽?
1,靠路右側停車,註意開門前後距離;
2、不準幹擾正常交通秩序,註意避讓;
3、註意打開雙閃,駕駛員最好不要離開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