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引導宗教界改革與社會主義社會不相適應的宗教制度和宗教教條,利用宗教教條、宗教教規和宗教道德中的積極因素為社會主義服務。
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是我們黨處理宗教問題的重要實踐經驗的總結,是新時期我們黨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針之壹。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就是要引導宗教界積極發揮作用,為祖國統壹、民族團結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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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在社會主義時期將長期存在,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是壹項長期的、系統的、艱巨的工程。我們建議,要整合黨政宗教部門、宗教界、學術界等各方力量,遵循人類宗教現象的內在規律,結合我國的宗教傳統,及時做出方向性、前瞻性、戰略性的思考,深刻闡釋“適應”的內涵、要求和途徑。
當前,要堅持外來宗教中國化的傳統,防止“去中國化”和“反本土化”傾向的發生和蔓延。加強宗教工作法治化,解決宗教活動合法地位和宗教組織興辦慈善事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保護宗教界合法權益。
利用民族教育資源,提高宗教教職人員特別是中青年人的民族教育水平,引導他們自覺關註、參與和服務社會。黨政有關部門要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工作水平,在領導“改編”過程中不斷鞏固和發展黨和宗教界基於愛國主義的統壹戰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