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層法律服務和律師的工作很像,業務範圍很廣。除了刑事案件,幾乎可以涉足律所的全部業務範圍。律師可以依法收取代理和辦案費用;基層法律服務機構也可以依法收費,但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具有公益性。2.基層法律服務所主要有以下業務: (壹)為本轄區內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行政部門、村(居)民委員會、企事業單位、農村承包經營戶、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組織和公民擔任法律顧問;(二)代理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活動;(三)代理非訴訟法律事務;(四)主持調解糾紛;(五)解答法律咨詢;(六)書寫法律文書;(八)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其他相關法律事務。3.主要規定有:司法部《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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