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塑新型銀企關系,營造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地方政府要積極支持金融部門維護金融債權,規範企業改制、破產等行為,依法嚴厲打擊逃廢債務行為,率先建立擔保基金,解決中小企業貸款抵押擔保問題。
(2)深化商業銀行改革,完善商業銀行信貸管理機制。壹是進壹步完善授權授信管理。二是建立科學的考核機制。根據轄區金融生態環境,確定窗口指導的具體實施方式,加大對金融機構的貨幣政策宣傳和指導力度,及時向金融機構傳達央行貨幣政策意圖,引導轄區金融機構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不斷改進和完善金融服務,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轉化,為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村城鎮化建設提供信貸支持。
(3)通過加強和改善窗口指導,進壹步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四)加快發展金融市場業務,積極支持和幫助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加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5)協調信貸政策和產業政策的關系,提高宏觀調控的前瞻性和科學性。相關部門要建立緊密配合和信息通報制度,及時研究分析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的協調性,定期發布並適時調整相關產業政策,引導社會投資方向。
(六)建設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政府部門要樹立保護金融債權的意識,即保護地方經濟金融發展,運用行政和法律的力量嚴格保護金融債權,支持商業銀行繼續對各種形式逃廢銀行債務的企業進行金融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