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和利益的法律區別是:概念不同。申請的地方不壹樣。權利概念是法律賦予人們實現利益的壹種權力。權益是指受法律保護的公民的權益。權利在家庭、社會、國家和國際關系中得到最廣泛的暗示或表達;權益廣泛應用於企業和社會。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壹十八條* *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權利人基於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請求特定的債務人實施或者不實施某種行為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附屬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