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據法律,所有農村人都有權分享宅基地。但由於宅基地具有福利保障性質,是無償分配的,目的是保障農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所以每人只能有壹處。具體形式壹般以戶為單位,也可能單獨發放到個人。如果妳在結婚的地方得到了宅基地,還沒有收回,即使妳的戶口遷回原村,按照規定也不會再給妳。妳的居住權可以通過離婚財產分割獲得妳應得的房產份額或賠償金。
3.另外需要註意的是,如果獲得宅基地的人出賣了宅基地,按照規定是不能再次獲得新的宅基地的。
4.現實中也有壹些不規範或者不規範的做法,但是有些非常規的做法,是靠個人關系和所謂的能力,是上不了臺面的。這種情況很少見,現在管理嚴格,恐怕也很難操作。
5.妳這種情況,可以向戶口所在地村委會要求分割宅基地或者調整變更地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