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資建房拆遷補償標準應以職工個人對集資建房的全部或部分出資、信貸、中小建材供應、稅費等為依據。具體補償金額以實際拆遷公告為準。
2.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
第二,購買集資房是否受法律保護?
銷售集資房是否受法律保護,要看銷售集資房是否違法。根據現行法律,集資房的銷售受到嚴格限制。銷售集資房的條件是:
1,經濟適用房購買者產權有限。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保障性住房的,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2、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五年,購買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當按照當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壹定比例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繳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以優先回購;購房者按照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也可以獲得完全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