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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和戶口的區別

法律主觀性:

戶籍,又稱戶口,是壹種以戶為單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籍貫是指壹個家族、族群認可的某個祖先的出生地。也指壹些人離開了祖先的出生地或故鄉,但他們或他們的後代仍然追溯到祖先的出生地或故鄉(即祖籍)作為籍貫。籍貫在現代漢語中通常指“我的出生地或祖籍”。目前最主流的做法是以壹個人的父親出生地為出生地,而不是這個人自己的出生地。由於中國報告籍貫的歷史不到壹個世紀,所以大部分人的籍貫實際上是他們出生於20世紀初的父系祖先的出生地。以上是對籍貫和戶口區別的回答。

法律客觀性:

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或者公序良俗。法律依據:《戶口管理條例》第五條以戶為單位。與主管* * *共同生活為壹戶,以主管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戶口。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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