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壹般計件工資算法:1,周壹至周五每天超出定額的部分按1.5倍計算,即加班費已包含在計件工資中。2、周六、周日,不考慮定額,按照計件工資乘以2倍,即不超過定額的部分也是2倍。3.法定節假日無固定金額,完成的計件工資按計件工資的3倍計算。二、計算方法計件工資計算的主要依據是計件單價,即勞動者完成每件產品所支付的工資。壹般用各等級工人的日(小時)工資率除以日(小時)產量來確定,計算公式如下:計件工資=某等級工人的日(小時)工資標準÷日(小時)產量定額。
如果按照工時定額計算計件單價,計算公式為:計件單價=壹定級別工人的日(小時)工資標準×單位產品的工時定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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