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凡屬中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符合社會工作者報考條件的,均可被邀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助理社會工作者
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社會工作本科及以上學歷,包括社會工作應屆畢業生;
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社會工作者
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取得助理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高級社會工作者
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本科及以上學歷(或本科及以上學歷);
通過社會工作者國家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者(中級)資格後,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
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考試當年65438+2月31。
申請香港、澳門、臺灣省或國外高等院校畢業證書、學位證者,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省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持有中國殘聯頒發的《殘疾人證》的ⅱ級低視力(或差於ⅱ級)者,可借助讀屏軟件申請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障人員應當向市人事考試機構申請使用專用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