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遺囑繼承是民事法律行為。繼承分為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法定繼承是因繼承人死亡(事件)而引起的事實行為。遺囑繼承只能因被繼承人立遺囑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和被繼承人死亡(事件)這兩個民事法律事實的出現而產生。這是另壹個概念“民事法律事實的構成”。民事法律事實的構成(以下簡稱“事實構成”)是指壹項民事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或消滅,只有因兩項以上民事法律事實的出現才能發生。這些相互結合,* * *和引起某種民事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滅的民事法律事實的總和,稱為事實構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三條。自然人可以立遺囑依照本法規定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指定個人財產由壹個或者多個法定繼承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捐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上一篇:婚假是領證假還是婚假?下一篇:簡述法律沖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