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專項整治,完善加強寄遞渠道源頭控制的措施,推動寄遞企業落實“三項制度”走向制度化、規範化的軌道;建立健全責任體系,構建長效機制嚴格落實寄遞渠道安全管理,切實提高企業落實“三項制度”的成效;全面提升寄遞渠道本質安全水平,維護安全和社會穩定,嚴防槍支、爆炸物品、恐怖主義、毒品、危險化學品、野生動物等違禁物品流入寄遞渠道;加大違禁物品宣傳力度,不斷凈化寄遞市場環境,確保寄遞渠道安全穩定。
寄遞安全三項制度是加強寄遞渠道安全監管的核心和有效保障,確保三項制度落實是寄遞安全清理整頓專項行動的首要任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快遞暫行條例
第二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快遞業務的經營、快遞服務的接受和快遞行業的監督管理。
文章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為快遞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支持從事快遞的企業創新經營模式和服務方式,引導從事快遞的企業加強服務質量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為用戶提供快速、準確、安全、便捷的快遞服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確保相關政府行為符合公平競爭和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維護快遞行業競爭秩序,不得出臺違反公平競爭、可能造成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的政策措施。
第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和其他寄遞物品(以下簡稱快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除有關部門依法檢查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檢查他人快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開拆、隱匿、毀棄或者倒賣他人快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