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國家壹般不判犯人死刑,而是判刑法壹百年。還有壹些在國內應該被判死刑的犯人,在國外卻被判無罪。加拿大壹起惡性殺妻案,兇手本應被判處死刑,卻逃脫了法律的懲罰。他不僅沒有被判刑,還拿到了妻子的保險賠償金,逍遙法外。
在加拿大,壹名精神分裂癥患者在家中槍殺了自己的妻子,證據確鑿。但在判決的時候,法官認為該男子患有精神分裂癥,因此判其無罪。庭審遭到女方親屬的強烈抵制,但仍然沒有辦法挽回判決。最可怕的是,這個男人殺了妻子,卻享受了妻子的意外身故保險。雖然加拿大法律規定不允許罪犯從他們的犯罪中獲益。但這壹規定並沒有阻止法官給男方定罪,也沒有阻止男方拿到妻子的保險金。
所以國外的月亮真的不亮,但是有時候很暗。在這起加拿大殺妻案中,無論從法律層面還是道德層面,都不應該判男方無罪,但法官應該堅持這個判決。突然覺得在中國生活真的很安全,至少我的人身安全是有保障的。即使妳出事了,國家的法律也會讓犯人得到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