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確保安全生產。
2.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3.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確保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相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曉其在安全生產中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加油站:
加油站是指為汽車和其他機動車輛服務並零售汽油和機油的補充站,壹般用於添加燃油和潤滑油。因為加油站銷售的石油產品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易泄漏、易積累靜電荷等特點,所以安全是加油站的第壹準則。加油站內嚴禁煙火,嚴禁可能產生火花的作業,嚴禁向汽車化油器、油桶內加註汽油,加油前必須關閉所有加油站,嚴禁壹切危險品進站。
在我國,加油站經歷了從少到多、從分散經營到規模化經營、從單壹經濟成分到多種經濟成分、從經驗管理到專業管理、從單壹品種經營到多元化經營的發展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