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身邊有家人或朋友被刑事拘留,應采取以下方法:
1.第壹時間從辦案的公安機關或檢察院獲取涉嫌犯罪的事實。
2.親友有權向辦案機關了解羈押地點。根據法律規定,傳喚、拘留不能超過12小時,不得以傳喚、拘留等方式變相拘留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拘留人以後,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拘留的地點,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但是妨礙偵查或者不能通知的除外。
3.如果妳被拘留了幾十天,沒有被告知拘留,通常是犯人在外國被抓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家屬可以直接電話聯系當地派出所,了解是否有拘留通知書,從而了解犯人被拘留的地點和原因。
4.如果家屬知道親屬被羈押或逮捕的地點,可以及時聘請律師到看守所會見,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另外我也提醒大家,如果是正常的司法程序,親屬或者家屬應該協助司法機關辦案,做守法公民。
不打官司,讓法律更好的為大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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