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按照規定接受義務教育,不得使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3.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用健康的思想、行為和適當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開展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煙、飲酒、流浪、賭博、吸毒和賣淫。
4.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強迫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5.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6.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毆打或者虐待未成年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五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營造良好、和諧、文明的家庭環境。* * *共同生活的其他成年家庭成員,應當協助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