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
第四條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道德、文化、紀律和法制教育,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倡導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反對資本主義、封建主義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蝕。
第五條未成年人保護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壹)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二)適應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3)教育與保護相結合。
第十壹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關註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和行為習慣,用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適當的方法教育和影響未成年人,引導未成年人從事有益於其身心健康的活動,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行為。
第十二條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正確履行監護職責,撫養教育未成年人。
綜上所述,對孩子的思想教育絕不是義務,而是法律賦予妳的責任。
祝全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