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駕駛未經年檢的車輛如何處罰?

駕駛未經年檢的車輛如何處罰?

第壹,如何處罰駕駛未年檢的車輛

1.對駕駛未經年檢車輛的處罰如下:

(1)年檢逾期的車輛在年檢前不能上路;

(2)逾期未年檢車輛未經年檢上路行駛的,要扣三分,處罰200元;

(3)年檢不合格的車輛上路行駛,交通事故責任由個人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4)年檢不合格的車輛,視為違法駕駛,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自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時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營運5年內客車每年檢驗1次;5年以上,每6個月1次;

2貨車和大中型非營運客車10年內每年檢驗1次;10年以上,每6個月1次;

3.小型和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內每2年檢驗1次;6年以上,壹年1次;15年以上,每6個月1次;

4.摩托車4年內每2年檢驗1次;4年以上,壹年1次;

5拖拉機等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的檢驗周期內通過安全技術檢驗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二、車輛年檢需要哪些證件?

1,行駛證原件;

2.強制保險的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

4.車輛。

  • 上一篇:濟南公司註冊有什麽新政策和註冊要求?
  • 下一篇:民法物權中的抵押、質押、留置權有什麽區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