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註冊後,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要求退學的,收取50元服務費。
2.通過體檢並取得駕校學籍,但在科目壹預約考試申請表中未要求退學的,扣除備案及服務費150元。
3.已預約駕駛管理學院科目壹考試申請表,參加駕校組織的理論培訓,未參加科目壹考試並要求退學的,扣除備案、服務費200元和理論培訓費150元。
四、某科考試不合格退學,扣除備案及服務費250元,理論培訓費150元。
五、科目壹考試合格上車並要求退學的,除扣除報名費、服務費250元外,理論培訓費150元,按培訓學時扣除80元實車培訓費(以IC卡計時為準)。
六、選修科目考試合格,路考前學費不予退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八十四條、環境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機關和有關組織對汙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五條的規定提起公益訴訟,符合下列條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壹)有明確的被告;(二)有具體的權利要求;(三)有初步證據證明公眾利益受到損害的;(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和被訴人民法院管轄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