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具體職責是:
(壹)監督公安部所屬單位和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守紀律;
(二)審定部署全國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
(三)發布關於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的決定和命令;
(四)審議批準警務督察年度計劃和實施報告;
(五)定期聽取公安部警務督察局的工作匯報;
(六)其他應當由監事會行使的職權。
公安局監督部門包括系統內部監督和系統外部監督。內部監督包括警務監督部門和上級部門,外部監督包括檢察院、司法局、政法委、紀委。此外,人大、政協也有監督權,公安局作為政府部門,對其負責並受其監督。公安局法制大隊或督察大隊負責派出所的執法行為。
因為派出所是執法單位,在執法上要接受檢察院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執法應該由公安局法制部門和監察部門管理。
根據《公安機關監察條例》第二條規定,公安部監察委員會領導全國公安機關的監察工作,負責對公安部直屬單位、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對公安部部長負責。公安部監察局承擔公安部監察局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能。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監察條例》第二條公安部監察委員會領導全國公安機關的監察工作,負責監督公安部直屬單位、下級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守紀律,對公安部部長負責。公安部監察局承擔公安部監察局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