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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應該履行哪些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建設監理有關政策法規和國家、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規範,在工作中以理服人。

2.熟悉所監理工程的合同條款、規範和設計圖紙,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領導下有效開展現場監理工作,及時匯報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認真研究設計圖紙和文件,正確理解設計意圖,嚴格按照監理程序和依據,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指導和授權下進行檢查驗收;掌握工程總體進度信息,及時向專業監理工程師(或總監理工程師)匯報。

4、檢查承包人投入工程的人力、材料、主要設備及其使用和運行情況,並做好檢查記錄;監督檢查施工單位的安全措施投入。

5、審核或直接從施工現場獲取工程測量的有關數據和簽署原始文件;

擴展數據: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以及建設工程合同,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理,並對工程質量承擔監理責任。

工程監理單位應當向施工現場派出具有相應資質的總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或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壹道工序的施工。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施工單位不撥付工程款,不進行竣工驗收。

監理工程師應當按照工程監理規範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視、平行檢查等形式對建設工程進行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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