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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教師職業道德的內涵和範疇。

簡述教師職業道德的內涵和範疇如下:

第壹,愛國守法。具體解釋為:熱愛祖國和人民,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

第二,愛崗敬業。具體解釋是:熱愛教育崗位,勤奮敬業,樂於奉獻。工作認真負責,上課認真備課。

第三,關愛學生。具體解釋是:關愛學生,做學生的導師。不歧視,不挖苦,不挖苦,不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安全,關註學生身心健康,維護學生合法權益。

第四,教書育人。是指遵循教育規律,孜孜不倦地教人,科學地因材施教。激發和培養學生的探究精神和創新精神,培養學生良好的品行,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第五,當老師。要求教師要有高尚的情操,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舉止文明。尊重父母和同事,有體面的生活方式。

第六,終身學習。意思是: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結構。敢於探索創新教學方法,努力提高自身修養和教學水平。

教師職業道德的內涵;

教師職業道德是教師在教育活動中必須履行的行為準則。所謂教師職業道德,是指教師在職業活動中規範和處理各種關系所應遵循的基本行為規範和行動準則,以及由此形成的道德品質。

教師職業道德是伴隨著教師職業或社會角色的產生而產生的,是教師角色道德和職業道德的結合,是教師在從事教師工作中形成的相對穩定的道德觀念、行為準則和道德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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