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09年8月27日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部分法律的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進行了第壹次修改。
根據2017165438年10月4日NPC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十壹部法律的決定》第四次修改。
根據2008年2月29日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五次修改。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是為維護國家領空主權和民用航空權利,保障民用航空活動安全有序進行,保護民用航空活動各方合法權益,促進民用航空發展而制定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於10月30日經NPC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2006年3月30日起施行。現行版本經NPC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於2018 65438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