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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訴訟的法律監督體現在哪些方面?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在刑事訴訟中,它有權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法院的審判和執行機關的執行活動是否合法。這種監督貫穿於刑事訴訟的始終。

1.備案監督。刑事立案監督的任務是保證依法立案,防止和糾正不成立和違法立案的案件。

2 .審查逮捕過程中的監督。(1)對偵查活動的監督。(2)對逮捕請求的監督。

3.審查起訴階段的監督。(1)對偵查活動的監督。(2)對移送起訴的監督。

4.審判階段的監督。(1)法院訴訟監督。(2)對壹審判決的監督。(3)對生效判決的監督。(4)死刑復核程序的監督。(5)特別程序的監督。

5.實施階段的監督。(1)死刑執行現場監督。(2)對監外執行的監督。(3)減刑假釋的監督。(4)監督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八條,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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